5月14日凌晨1时许,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一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当晚车主张某(化名)与朋友聚餐饮酒,散场时通过平台叫了代驾服务,当代驾司机将车辆开至小区停车场入口时,因闸杆系统故障车辆无法进入,双方协商后,代驾司机将车辆停在路旁先行离开。
张某因停车受阻心生不满,一气之下将车开到闸杆处,挡住不让别人通过。在小区保安与张某沟通过后,张某又不顾劝阻,自行操控车辆试图强行进入停车场,过程中因酒醉反应迟缓、意识不清晰,在多次不当操作后,撞坏入口闸杆及周边设施。
在民警询问后,张某承认事发时酒劲上头并存在侥幸心理,想着都在小区里面了,挪个车不会有什么问题。正是这最后一小步的侥幸心理,导致张某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经对张某抽取血样送检,结果显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53mg/100ml,已达到酒醉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