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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53岁男子性侵幼女,诱骗近百名中小学女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30 15:37:00    

图源:图虫

据江苏新闻报道,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如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海琴介绍了其中一例典型案例,该案中,检察院通过深挖彻查,案件从1名被告人追到3名被告人、从1个罪名查到5个罪名、从1起强奸事实挖到19起犯罪事实、从1名被害人增加到12名被害人。

01 53岁男子诱骗近百名中小学女生

2024年8月,53岁的冯某某冒充15岁初中生张某,与13周岁的小慧网恋,并用红包诱骗小慧与张某大伯,实为冯某某本人,发生性关系。

检察院依法以强奸罪批捕冯某某,但是办案中发现,冯某某作案手法老练,还存在“隔空猥亵”的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于是,检察院列出继续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还原、分析冯某某已删除的聊天记录。

最终从冯某某手机内提取到其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的记录。至侦查终结时,增加认定猥亵儿童4名、传播淫秽物品200余部的犯罪事实。

02 从1名被害人增加到12名被害人

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冯某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传播淫秽物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通过“拍”“幼”等关键词,对冯某某20余万条聊天记录进行梳理。

聊天记录显示,冯某某知道这些孩子可能不满14周岁,甚至故意不问年龄以逃避刑事处罚。检方认为,其冒充初中生,专门添加、诱骗中小学女生网恋并“隔空猥亵”,虽自称不确切知晓未成年人具体年龄,但以幼女为猥亵对象目的明确,据此将审查起诉时的猥亵儿童4人追加到11人。聊天记录还显示,冯某某以公开视频要挟16岁的小敏,发送隐私部位视频、照片,检察院依法以强制猥亵罪进行了追诉。

03 从1名被告人增加到3名被告人

冯某某的聊天记录中充斥着大量的淫秽视频,这些视频来自哪里?有没有其他犯罪分子?检察院决定追查淫秽视频来源。经过研判,视频买卖记录指向因强奸罪正在浙江服刑的万某某。

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到原一审法院调取万某某手机,重新提取聊天记录。经过一个多月的自行补充侦查,检察院收集到万某某与李某某等90多人互换淫秽视频、向400多个账号出售淫秽视频的证据。2025年3月至4月份,检察院依法将万某某、李某某追诉到案。

2025年5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冯某某十二年六个月;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合并之前的强奸罪判处万某某八年;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李某某六个月。

04 五年起诉隔空猥亵犯罪上千人

防性侵教育3岁就能开始

“隔空猥亵”并不罕见。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那艳芳接受采访时表示,自2018年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5年来起诉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1000多人。

网络是虚拟的,但伤害是真实的。

检察官提醒家长,平时要密切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孩子出现异常,比如活泼的孩子突然变得沉默,要第一时间与孩子谈心交心,了解真实情况,及时介入处理;

同时,严格电子产品的使用管理,尤其是对14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上网的情况高度关注,定期检查孩子手机或电话手表,这不是侵犯隐私,而是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此外,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教育,可以通过给孩子讲解绘本、图书、真实案例等方式普及性知识,尤其是要让孩子清楚什么是性侵犯,什么是隔空猥亵,事情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就像我们无法完全避免车祸一样,防性侵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同样重要。从事性教育研究、实践工作多年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尹己秀介绍,防性侵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孩子3岁前,家长要让孩子认识、了解自己的身体,构建身体意识的概念和安全的依恋;

孩子3岁左右,家长可以引导孩子认识身体各种器官包括生殖器官的正确名称,等到幼儿园大班,可以简单引入生殖器官与“隐私部位”的关系;

到孩子进入小学后,父母可以慢慢地教给孩子一些关于隐私和安全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告诉孩子,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随便触碰,一旦有人试图触碰,要立即离开并第一时间告诉爸爸妈妈。这些知识和技能需要父母经常重复告诉孩子;

当孩子进入青春期,如果处在健康的亲子关系中,孩子与父母的沟通渠道一直畅通,孩子的知识、判断力和力量都在增加,预防性侵害的压力会减小。

进入网络社会,孩子们无法永远生活在免于被侵害的“真空地带”,如果家长谈“性”色变,孩子也懵懵懂懂,等到犯罪分子来“教”,那便悔之晚矣。

来 源丨央视网综合江苏新闻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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