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河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办理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行政处罚一人。
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因某小区有人发生争执,群众任某在此过程中拍摄并编造“持刀伤人大事件”的文字利用其网络账号将该段视频及文字散布于网络空间中,该信息发布后,引发了关注和转发,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现这一情况后,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嫌疑人任某。
经询问,任某对其为吸引眼球、博人关注,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将违法嫌疑人任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了一时的热度或个人私利而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来源:临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