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5年5月8日起,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中心新受理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起新受理贷款和5月8日前未发放的贷款利率统一按照上述利率执行。
2025年5月8日以前发放的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特此通知。
来源:镍都金昌客户端
编辑:柴纳敏
责编:闫瑾 刘欢欢
审核:马丰友